关于开展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年7月10日   点击人次: 27   

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根据《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长幼〔2024〕12号),现将本年度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与标准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大学生在籍期间取得的相关成果或成绩,包括以下三类:

(一)创新创业竞赛类获奖

竞赛分为国家级A类、国家级B类、省级A类、省级B类、校级A类、校级B类六个类别,具体赛事可参考《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试行)》中列举的赛事,奖励标准根据竞赛类别和获奖等级确定,如国家级 A 类一等奖奖励6000元,国家级 B 类一等奖奖励5000元等,同一项目奖励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二)知识产权类成果

对以学校为专利权人单位取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作品著作权等原始知识产权成果予以奖励,其中发明专利每项15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1000元等,通过转让或非法途径获得的成果不予奖励。

(三)创新创业实践项目

创办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实际运营的,奖励3000元;创立个体工商户或工作室并完成相关登记且实际运营的,奖励2000元等,申请人需为项目法人代表或占股40% 以上的股东,且在籍期间只能申请一次。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学生整理相关佐证材料,于9月30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申报。具体材料如下:

1.创新创业竞赛获奖:(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获奖文件(3)《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专利成果等知识产权奖励:(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专利(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3)《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3.创新创业项目奖励:(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创业实体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明(4)实际运营佐证材料(如业务合同、资金流水、公司地址实景照片等)(5)《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二)学院初审:学院收集汇总资料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并将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同学生申报材料于10月10日前交至招生就业处。

   (三)学校审核:招生就业处对材料进行复核、公示、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后发放奖励。

三、其他事项

1.创新创业奖学金的评选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若对评选过程或结果存在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实名向学院、学校反映。

2.本通知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学校管理制度执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3.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申报。


招生就业处

2025年7月9日

 

 

附件1:《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